一
读了列夫·托尔斯泰《论创作》一书(漓江出版社,1982年11月第一版),对文学有了更新、更深的领悟——
文学,就像大地上的植物一样,也有着属于自己的生长品性,其萌芽、拱土、拔节、抽穗、开花、授粉、座胎、结果,都是个自然而然的过程,你即便是作者,也不能人为地颠倒生长的时序、主观规定它的内在节律和基因组成。
譬如小说,它是靠细节和情节长成的物种,作者只能依情势给它锄耪、施肥、浇灌,你只能跟在它后面,按照它的引领,走向季节的远方。所以,细节和情节之外,都是逆生的动作,会导致“种性”的变异和“生长”的中断,你之所写,就不再是小说了。
托尔斯泰说,你在写小说时,不要总是大谈学问,进行训诫,不要按照自己的意志随便打断和歪曲小说的情节,这是迷途,会让你走向歧路和死路。情节是小说世界“唯一的光明照临”,它足以照亮致远的路径。它给你指引的,是叙事的平衡和自然,是艺术与生活的和谐相处,即合理性。
恩格斯在读了小说《旧与新》后致信作者考茨基,认为他对盐场工人的描写,与他在《斯蒂凡》中对农民生活的描写一样出色,成功之处,就在于考茨基对“两种环境的人物”的刻画,使用了符合情境的、虽“平素”却准确的细节,让人物自己脱颖而出。紧接着,恩格斯感慨道,德国、俄罗斯和挪威有许多优秀的小说家,但他们却很少写出优秀的小说,究其原因,是他们太喜欢用小说表达他们的政治倾向,把自己的“意图伦理”硬塞给读者。表达有倾向,也是可以的,但是倾向应该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不是特别地把它们“指出来”。
托尔斯泰是文学家,恩格斯是哲学家,但他们都同时指出了小说的成功,根本的,是要靠“情节”(细节)的支撑。我的出发点,不是要倚重经典作家的权威性来阐释自己的小说观,而且这样的观点也是老生常谈,是基本常识,我是以此来验证:细节和情节,是小说这个“物种”的本质特征,是客观存在,因此小说家的写作,也要有唯物主义的观点,要尊重文学的自然品性,而不能自恃高明,随心所欲。
二
文学既然有自己的自然品性,作家就应该有细心观察、耐心等待、顺势捕捉的功夫。
文学本身,包括它的描写对象、表达对象,甚至揭示对象,因都有着属于自己的萌芽、拱土、拔节、抽穗、授粉、座胎、结果的自然过程,就要求我们的作者,要谦卑而耐心地观察这个全过程,在凝聚了足够的感情、积聚了足够的经验、获取了足够的体验、受到了足够的刺激之后,即外部的作用已化为内在的能量,到了不吐不快的时候,才可以动笔。一如托尔斯泰所说,“心头自然而然地想创作(是好的),但是,只有到了欲望无法祛除、像是喉咙里发痒,非咳嗽不可的时候,方可放手去干。”
这里所说的足够的经验、足够的体验,是指对外部事物完整的把握和全部的感受(“烂熟于胸”),而不是侧面、截面,更不是一隅、瞬间和片段。粮食酿酒是个复杂的过程——浸泡,入酶,发酵,生成醋酸,最后才变成乙醇(酒);海水制盐也是个长期结晶的过程——先引入海水,然后过滤除去杂质,阳光蒸发,初为水碱,最终为盐。乡下也有民谚,出水才看两腿泥,拔出了莲蓬才带出了藕。种种例证,都为了说明一点:不进行细心观察、耐心等待、顺势捕捉的仓促创作,往往失去了文学的自然品性,即帕斯捷尔纳克所说“准确性”的表达,所呈现的往往是事物的中间状态或片段,是醋而不是酒,是碱而不是盐,是莲蓬而不是藕。
同时,认识事物、感受事物的阶段性、局限性,也规定了我们的写作者不能、也不可能当下就能进入到事物的内里、做出“准确的”意义判断。
痛饮清泉时,人无暇大喊大叫;吞咽食物时,人顾不上说稻优黍鄙;久旷相见时,只能奋不顾身地做爱……泉水之甜、食物之美、性爱之妙,能够娓娓地道来之时,都是在餍足之后。
也就是说,文学的反应,相对于生活本身来说,有“滞后”的品性,正如汪曾祺所说,耐得住品味的小说,写的都是“回忆”。所以,写作者不能跑到生活的前面,任性地指手画脚。这个“不能跑到生活的前边”之说,就是托尔斯泰和恩格斯所说的,小说要把生活的真相,用相应环境中的情节和细节自然而然呈现出来,而不要概念(主题)先行,人为地说出来。
即便是“同步的”反映,在托尔斯泰看来,也是有害的。因为人有“流动性”,客观世界有“复杂性”。他以人作譬,“同一个人,时而是恶棍,时而是天使,时而是智者,时而是白痴,时而是大力士,时而是绵羊一样绵软而弱小的生物……”而“同步的”反映,只选取事物和人现在时的这一点、这一面,又怎么能反映全貌、刻画出“这一个”?
说到底,文学的美妙和高贵,就在于能“清清楚楚地”表现出人的流动性和世界的复杂性,所以托尔斯泰语重心长地说:“文学(艺术)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对她不许开玩笑,或者抱着文学之外的目的(而不尊重它自身的品性)。”
依着他的逻辑,作为写作者,对文学的敬重,表现为一个最基本的态度,即:要始终听从文学的召唤,清醒地知道,文学要求我们怎么做、做什么,而不是我们强迫文学怎么做、做什么。
三
托尔斯泰1887年在读了小说《乡村节日》后致信它的作者茹尔托夫说道,您是个庄稼人,又是一个诚实的人,而且有着丰富的乡村经验,但您却不做忠实的呈现,而是用力写旅行的梦境。为了显示高明,玩弄辞藻,炫耀技巧,营造了浓郁的“文学味”,甚至还有了讽刺小品的味道。而小说本身,却没有扎实的内容,也没有多大意义,是冷漠的写作,我不喜欢。
“文学味”是个让人触动的说法。
通读托尔斯泰的这封信,始知,他所谓的“文学味”,是指作者不按照文学本身的规律进行创作,而是以报纸杂志的选稿倾向、评论家的审美趣味和作者自己的主观好恶(其中也包括读者的阅读时尚)为立足点,让创作服从于“小圈子”、文学界人士的价值取向,努力写出让这些人认为好的作品。因此,农民出身的茹尔托夫怕别人说自己“土”,就努力辞藻、拼命炫技、刻意编造,以牺牲朴素而宝贵的农村生活感受和积累为代价,以“媚雅”的姿态攀附到文学界设定的标杆上去,“你看,我也高明,我也文学!”
所以托尔斯泰认为茹尔托夫的创作彻底失败了,因为他对“文学味”的过分追逐,使他远离了生活的真味,他制造了虚假的文学。
观照当下的中国文学,也充斥着过量的以“文学味”为特征的文学。
譬如我们的乡土文学创作,一写农村题材的小说,为了凸显批评界看重的“批判性”、“先锋性”、“超验性”,就不管土地是个“巨大而神秘的存在,它厚暗无涯,有无限的可能性”的这个基本特征,也不管在土地之上,“它既可藏匿什么,也可呈现什么,绝不像阳光下的物事,泾渭分明、一目了然——因此,温柔与坚硬,明亮与暧昧,恩情与仇怨,贞淑与猥亵,大度与褊狭,忠诚与反目,高贵与卑下,微笑与血泪……是相伴而生的;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物与物之间,也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不此不彼、既此既彼”这一基本的土地伦理,而是无限放大对抗、夸大丑恶、渲染畸形趣味。一些被批评界吹捧的作品,把决定中国当代乡村走向的复杂因素简化到只有“官民对抗、家族情仇”,农民群体本身对土地的作用被完全忽略,好像他们是毫无自主性、创造性,任人摆弄的提线木偶。
还有我们的所谓大地散文,更有“文学味”的不遗余力地体现——
忠实地描绘大地物事、乡村情感的散文,被批评界认为品格低下,是“匍匐于乡土、醉倒于村俗”的原始体现,于是推动着作者远离乡土,走进书斋,用西方的哲学、主观的“主义”,在纸上规定中国大地上的生长。自然的山水、林木、花卉、谷物,在他们看来,太清冷、太杂沓、太寡淡,太缺少故事,太缺少传奇,因而就太缺少文学味,必须打碎、重组、嫁接、夸张、渲染、哲学、人文、辞藻、弄玄、魔幻,写观念上的乡土,“我心中的”乡土。于是,一路大散文开来,写出了一大批太像“大地散文”的大地散文,自己不断喝彩,也逼着别人跟着一起喝彩。
因为这些大地散文中的乡土物事,与真实的生物形态、情感状态、伦理品相相去太远,是转基因,是伪民俗,是虚假的情感,是不经的哲学,如果按图索骥下去,吃了会中毒,看了会目盲,品了会乱性,信了会失序……因为有这样的认识,对这类散文,我本能地抵触。
换言之,对“文学味”太浓的作品,因为它背离了文学朴素而真实的自然品性,我们应该像托尔斯泰一样,保持最起码的警惕,并理直气壮地说:我不喜欢。
(作者为北京房山区文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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