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纪念天津“8•12”大爆炸一周年

作者:2016年07月08日 11:04 浏览:19 收藏

特大爆炸虽一年,仿佛惨景仍眼前。
两个肇事丧天良,百名消防归黄泉。
万丈火海冲九霄,三级地震降灾患。
勇士何惧洒热血,留得英名万口传。

若斯横祸奚出现,背景错综多谜团。
白痴营运巨危品,笑剧酿成大惨案。
受贿硕鼠助纣虐,渎职庸官推波澜。
依法依纪惩腐败,铭记血训不重演。

注释:
(1)两个肇事:指天津港瑞海公司大老板于学伟、二老板董社轩。 (2)消防:指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和天津港消防支队的消防官兵。 (3)三级地震:指这次大爆炸释放出的能量相当于21吨TNT,近震震级ML约三级。(4)白痴:指瑞海公司的老板及公司从业人员没有任何对运输、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专业知识经验和事故应急处置方面应有的安全知识,就千方百计通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来打通关系,违法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仓储经营业务来了,这和白痴的行为有啥两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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