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为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专项之一。除特殊约定外,遵照《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2016年2月17日修订)执行。
一、 组织机构
本工程由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中国作家协会报告文学委员会、中国报告文学学会、文艺报社、人民文学杂志社、中国作家杂志社、民族文学杂志社共同主办。
二、 征集主题和体裁
反映少数民族地区和人民在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尚、新气象,讴歌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实践,讲述中国故事,彰显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
凡有关上述主题和题材的短篇和中篇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选题及作品,均可提出申报。字数不超过2万字。内容真实,文责自负。
三、 征集对象
作者个人可直接提出申报,汉族作家参加征集的,作品内容要反映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生活。
四、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南沿大翔凤胡同3号民族文学杂志社
邮政编码:100009
电话:010-66180356
邮箱:zgbg2016mzwx@163.com
民族文学杂志社
{Content}
除每日好诗、每日精选、诗歌周刊等栏目推送作品根据特别约定外,本站会员主动发布和展示的“原创作品/文章”著作权归著作权人所有
如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用于他处和/或作为他用,著作权人及本站将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诗意春秋(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9029304号-1 京ICP备16056634号-1 京ICP备1605663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246号
Copyright © 2006-2015 全景统计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