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2016年2月4日下午,我到江西赣州文明大道章贡区某装饰水电经营部购钻石牌抽油烟机两台,每台49元,师傅工钱100元。装好后,我付200元,老板娘不找剩余2元,经询问她辩答:“装抽油烟机的时候用了2米线。”说得我哑口无言。我要她开个票,她说一般不开,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她开了《发货单》,在“品名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项下填上:“排气扇;台;2;59;98。工资;100。小计:100。未付(签名):李文飞。”我一看不对,请她修改,她在“小计”后面改为:“198”。让她盖章,她先不肯,旁边另一男的忙说:“现在过年了,师傅不好请。”接过去盖上了装饰水电经营部发票专用章的印。
年关已将至,厨房飘油烟;
文明大道上,寻购钻石牌。
店家言名牌,五十差一元;
师傅请上门,拆旧换新颜。
未拆先掏烟,忙止室外抽;
他说我讲究,不尽点人情。
装毕不捎废,主家自己丢;
声称工钱百,摩托一溜烟。
付款二百元,发票勉强开;
辩用两米线,不找两元钱;
漏洞票百怪,印章不愿盖;
如此店经营,何以能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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