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常纠结于“什么是好诗”这样的千年之问!众所周知,每一种类型的诗歌,除了拥有各自的优点外,各自的不足也很明显,就像豪放派与婉约派,难分伯仲。原因何在?在于不同的诗歌常常执迷于不同的面向:有的诗歌着眼于使命当担,有的诗歌注重生命关怀,而有的诗歌青睐天命认知。此乃尺有所长寸有所短,难以符合公认的好诗标准。我以为,好诗应该兼具天命意识、生命意识和使命意识。牛敏的诗,你很难将其归入哪一类。它们属于没有标签化的综合性写作。
首先,牛敏的诗是一种认知天命的写作。也就是说,牛敏的诗首先解决的是认识自我的问题。认识自我,是古希腊教育总纲,也是苏格拉底发出的总号令。但是,人不能只满足于认识自我而不放眼外界,若此,将会饱受故步自封、画地为牢之苦。话讲得极端一点:如果毛毛虫一天到晚眼里只有它自己,那么它就永远也变不成蝴蝶了。因此,在认识自我的基础上,人还要发展自我,并最终成就自我。牛敏的《童年》末节写道:“蝴蝶新娘/露水间绽放/清秋一样高远的雁阵/悠远而嘹亮/我确认了自己的方向/看不见的,或许是/真正的飞翔”。牛敏笔下的“童年”,已经“化蛹成蝶”了,就像尼采心目中的查拉图斯特拉,那个矢志要重估一切固有道德和价值的超人。难怪尼采和鲁迅都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延展来看,人性的局限往往根源于过分的自爱。加尔文曾经愤激地斥责:自爱是一只害虫。其实,自爱是一种假爱,是一种自己不能够充分认识自己的偏误;自爱的人,不是对自己爱得太多,恰恰对自己爱得太少,骨子里,自爱的人常常恨自己!牛敏既“确认了自己的方向”,也能打开心灵的眼睛,看到“真正的飞翔”。这不但是理性的自我认识,而且还是“成熟的爱”的诗意体现,因为他明了成熟爱的基本原则——“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我被爱,因为我爱人”(弗洛姆)。惠特曼宣称自己的《草叶集》是“自我之歌”。牛敏《童年》之类的诗也是他挖掘自我的“自我之歌”。
其次,牛敏的诗是一种关怀生命的写作。如果说天命问题是诗歌写作的“内部”问题,那么,生命问题和使命问题就是诗歌写作的“外部”问题。生命问题关涉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牛敏有首诗叫《风过野山坡》,后来又以此为题,出了本诗集;此外,他还写了首《野山坡的日子》。这表明,他对于“野山坡”情有独钟。为什么?风为什么过野山坡?风为什么吹拂的不是其他地方?抑或说,风吹拂了其他地方,但没有引起诗人牛敏的兴趣。如果要使问题进一步深入,那就是,为什么是风而不是雨或其他什么东西过野山坡?答案其实很简单,这说明,诗人牛敏对“风”、“野山坡”格外关注。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老子的意思是,天地对万物和草狗一视同仁,无所谓仁与不仁,无所谓好坏,无所谓贵贱);《圣经》里说,太阳博爱众生,既照好人,也照坏人。世间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正是在这种生命意识的烛照下,牛敏写出了《你不该踩死那只瓢虫》。牛敏总是钟爱于自己童年和少年。那时,他迷恋故乡的山水草木、牛马羊狗、时令节气。因此,“一棵树”、“蓝梅”、“季风中的鸟”、“秋水”、“春光”、“白露”、“清明”等就成为牛敏诗歌生命意识的外显标识。而随着他年岁增长、离开故土、来到大城市,这些自然风景愈来愈远,乃至远离成记忆中的风景,“够不着的乡愁”。他自己曾说:“生命因了文字的述说而更加绚美,心灵因了诗歌的存在而更加明澈”。我甚是赞同。
最后,我要说的是,牛敏的诗是一种当担使命的写作。所谓诗歌的使命问题,就是认识现实和把握未来的问题,质言之,就是人该怎样度过一生的问题。牛敏在这方面的感悟颇深。他说:“生活让人迷失了自己,我想用诗歌一点点找回”;“因为贫穷,我们欠别人很多;因为富贵,我们欠别人更多”;“活了一辈子,最说不清的是人生;爱了一生,最不理解的还是感情”。因此,他表示要“把自己修炼成一口井”,为的是把生活参悟得更通透!以往,我们对诗歌与现实、诗歌与政治、诗歌与时代关系的认识常常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偏颇。我以为,诗歌与现实、政治、时代的关系,既不是简单的对等关系,更不是粗暴的对抗关系,而是互动的对话关系。牛敏的《过客》就是这类写作。《过客》中有这样一节:“时间的节目继续上演/我是主角也是配角/是走动的风景/记忆里的过客/和你一样/无数思想及情感/风中弥散/很多声音需要倾听”。这里的“过客”是历史发展链条上的一个点、一个节,立于“现在”,上承“过去”,下接“未来”;“过客”既是“主角”,也是“配角”,既要发声,也要“倾听”。因此,这种“过客”就不是消极意义上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了!而是多重对话关系的象征性体现。对话,有时候是一种纠正,有时候又是一种克服。也就是说,置身于现实、政治和时代场域之中,作为诗人的牛敏,在自己身上努力纠正和克服现实、政治和时代,比如,故乡在日益城镇化进程中已然成了“远村”,像《远去的牧歌》、《一座森林的骚动》等都是这样作品。在这类诗中,牛敏没有把现实、政治和时代当做是他本人写作,也没有有意识地排斥它们,更没有宣称自己是它们的解说员。诗人何为?海德格尔说,诗人使人达到诗意的存在。也许,长久以来,我们不少诗人误读了这句话,把“诗意的存在”常常一厢情愿地视为是“诗是感觉”、“诗是经验”、“诗是词语”等所谓的“纯诗”。其实,“诗意的存在”不是本质化、同质化的,而是多元化、复杂化的。它至少有:“为争取诗歌主权”而创造的诗意、“为争取人民主权”而创造的诗意,以及既为争取人民主权又为争取诗歌主权而创造的诗意三大类。希尼说,大诗人争取的是“诗歌主权”,而伟大的诗人争取的“人民主权”。显然,希尼的话只讲对了三分之二,丢掉了更为重要的三分之一。因为在我的观念里,有三类好诗人,依次是,优秀诗人、大诗人和伟大诗人;优秀诗人在争取诗歌主权方面表现不俗,大诗人在争取人民主权上表现出色,而伟大诗人在争取诗歌主权、人民主权以及融合天命、生命和使命意识方面表现杰出,只可惜后者太少了!
我写这篇文章,借牛敏的诗歌来谈诗歌写作的“三命”——天命、生命和使命,目的是说出我心目中的好诗、大诗和伟大诗的不同愿景,希望对大家有所启迪。
杨四平:文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世界诗人大会永久会员,中国诗歌学会理论批评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人文基地中国诗学研究中心近现代诗学研究室主任。(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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